時間:昨日凌晨2時20分許
地點:浮橋興賢路紅綠燈路口
民警:浮橋派出所李警官
閩南網(wǎng)5月16日訊 李警官值班的夜晚真不平靜,凌晨2點20分,一女子報警稱被搶劫。
他駕車趕到興賢路紅綠燈處,找到了報警女子。女子身上有酒味,膝蓋破皮。李警官心里一個哆嗦,這事看來麻煩了。
女子說,她剛剛被摩的工搶劫了。她從金井打了一輛摩的到浮橋王宮,講好85元車費。她拿出100元給摩的工找,摩的工卻把5張一元人民幣揉成一團,塞給她。發(fā)現(xiàn)錢沒找夠,她拉著摩的工不讓他走,不想摩的工加大油門,把她拖著走了一段路,就跑了。
李警官聽完女子的訴說,帶著她到刑警隊報案,沒有立案。李警官又把女子帶到江南派出所,想調(diào)取事發(fā)路段的監(jiān)控。
沒想到,一到江南所,女子死活不進去,她打了110投訴,說她是受害人,警察不能拘留她。鬧騰了一會,李警官實在拿她沒辦法,只好把她帶回浮橋派出所。
在浮橋所,女子說,“你們一定要幫我破案,不然我就要找人調(diào)查你們,投訴你們”。女子不配合做筆錄,亂喊亂叫,李警官猜測她應(yīng)該是酒還沒有醒。
經(jīng)過一番耐心詢問,李警官得知,女子是泉州人,26歲,姓汪。筆錄做完后,已經(jīng)是凌晨5點多了。女子逐漸恢復(fù)意識,她向李警官直道歉,她這一折騰,害得李警官一宿沒合眼。(海都記者 尤燕姿 陳曉婷 通訊員 何林 陳小惠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