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預訂了新娘禮服,本想婚宴上可以美美地亮相,沒想到花了近3000元買來一肚子氣。”14日上午10時,蔡小姐打電話抱怨道。
昨日,記者在工商12315投訴臺見到準新娘蔡小姐。一臉無奈的她介紹,8月10日,她在步行街一家新娘禮服店量身定做了一套龍鳳袍,當時,店主介紹,由于衣服在香港手工制作,需要等待比較長的時間。她于是耐著性子等,眼看9月16日的婚期就要到了,她多次催促,直到13日下午4點多才拿到衣服。
“當時店主說都弄好了,我們沒多想就直接拿回家了。”蔡小姐說,13日晚她試穿衣服后,發(fā)現(xiàn)衣服上有褶皺,后腰部因褶皺而現(xiàn)出兩個“角”,衣服還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美觀。
蔡小姐說,之所以量身定做,又等待較長的時間,就是希望衣服合身,而不是一套有瑕疵的新娘服。這種衣服穿出去會讓人笑話,故而她要求退貨,可店主拒絕了她的要求。
隨后,記者跟隨蔡小姐及12315投訴臺調解人員一同來到步行街這家新娘禮服店。蔡小姐現(xiàn)場試穿了新娘禮服,衣服后腰部確實有褶皺。面對蔡小姐所指出的問題,店主一再堅稱,是消費者要求嚴格,衣服本身并沒有臟破等質量問題,故而拒絕退貨,但可以提供店內其他全新禮服給消費者。
工商調解人員表示,衣服確實有存在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有兩個解決途徑:雙方協(xié)商換貨至消費者滿意,或是協(xié)商退款。消費者蔡小姐表示,新娘衣服要的是好彩頭,不愿意換衣服,擔心換的衣服被他人試穿過。
最終,經現(xiàn)場調解,這家新娘禮服店同意全額退款,退給消費者蔡小姐2819元。(記者 柳彩霞 通訊員 盧小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