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26日訊 福建與臺灣一水之隔,省外居民在福建游玩時,難免產生去對岸看看的想法。這在過去,如果不是已辦好赴臺出入境證件,想法很難變成行動,因為省外居民必須返回戶籍所在地辦理相關證件。但從4月1日起,外省居民可在福建申辦“一次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1至2個工作日內便可辦結,經閩赴臺可以“說走就走”。
這是記者25日從省公安廳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的。據悉,為更好服務福建自貿試驗區(qū)建設,公安部決定實施支持福建自貿試驗區(qū)10項新的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國人簽證、居停留以及大陸居民赴臺等多個方面,其中8項政策于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平潭澳前碼頭、泉州晉江機場口岸實施外國人口岸簽證政策擬于5月1日實施,外國旅游團隊乘坐郵輪經廈門入境免簽政策將在呈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首用赴臺團隊旅游一次證件
根據新政,4月1日起,非福建戶籍居民經平潭赴臺灣本島團隊旅游,可經有資質旅行社向平潭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有權為臨時到閩的非戶籍居民赴臺團隊旅游辦理“一次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有權為經福建乘坐郵輪赴臺團隊旅游的非戶籍居民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
政策實施后,臨時來閩的省外居民經福州赴馬祖團隊旅游,經廈門赴金門、澎湖團隊旅游或乘坐郵輪赴臺灣團隊旅游,經泉州赴金門團隊旅游,經平潭赴臺灣團隊旅游,可在當地有資質旅行社的組織下,向上述地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一次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在1—2個工作日內便可辦結。
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陳毅坤表示,“一次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這一做法在全國范圍尚屬首創(chuàng),政策實施后,臨時來閩的省外居民赴臺旅游將更加便捷,有利于吸引更多省外居民來閩參加赴臺團隊旅游。
外籍人才“留下來”門檻變低
新政規(guī)定,外籍人員在福建自貿試驗區(qū)注冊企業(yè)已連續(xù)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有穩(wěn)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guī)定標準,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這是在保留現有永久居留資格申請途徑的基礎上,引進市場評判機制,通過掛鉤工資、稅收、居留時間和社會信用等評價要素,形成外籍人士申請永久居留的市場化渠道。”省公安廳副廳長薛祺安說,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外籍人士永久居留申請的門檻。(據福建日報 海都記者 張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