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4月12日訊 “他說有朋友要買翡翠,需要拿一些現(xiàn)貨給他們看看,我就答應(yīng)了。哪想,他既不給錢也不退貨。”昨日下午4時許,玉器店老板娘王女士,到鯉中派出所報案,懷疑自己被顧客郭某給騙了。
王女士是貴州人,在泉州后城文玩市場經(jīng)營一家玉器店。今年1月3日,店里的老顧客郭某,從她這里拿走了7件玉鐲和4件吊墜,都是質(zhì)量上乘的翡翠,共值200多萬元。
郭某稱,幾個朋友要買翡翠,他想拿些貨給他們看,得先賒賬。王女士也沒懷疑,就開了張收據(jù),郭某簽了名。一晃3個月過去了,王女士屢次催款,郭某每次在電話里答應(yīng)得很爽快,卻始終不露面。前兩天,王女士再次打電話給他,郭某稱自己在麗江辦事。
“我懷疑被他騙了,所以趕快來報警。”王女士說,她知道郭某在泉州市區(qū)有套大房子,還開豪車,所以很信任他。
“我確實(shí)存了私心,想把這些翡翠高價轉(zhuǎn)賣,賺些差價再匯款給她的。”警方聯(lián)系上郭某后,他在電話中連連致歉。
民警介紹,此種情況很難構(gòu)成詐騙,王女士手里有收據(jù),是正常的買賣合同關(guān)系。如果郭某始終不還款,王女士可收集證據(jù),向法院提起訴訟。(海都記者 韓影 通訊員 蔡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