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泉州市民王女士通過市區(qū)一家家政服務公司聘請了一名保姆。結果對方上門服務一天,她發(fā)現(xiàn)很不合適,于是要求家政公司退還500元中介費,由于沒簽訂合同遭到了拒絕。
昨日,記者了解到,隨著市民對保姆、鐘點工、月嫂等家政人員需求的增加,像王女士由于沒有事先簽訂合同而遭遇此類家政糾紛的還有不少。對此,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購買家政服務時,務必與家政公司簽訂明確信息的書面合同或協(xié)議。
案例一
保姆不符要求 中介費難退
上個月,市民顏女士通過鯉城一家家政中介找了一個保姆。當時,她與保姆商量好月薪4000元。對方同意后,她向家政中介支付了300元的中介費。不曾想,不到10分鐘,保姆突然向她提出要加薪,每年要多拿4000元,否則就拒絕到顏女士家中服務。
過了幾天,顏女士發(fā)現(xiàn)這名保姆果然沒有根據(jù)約定上門服務,于是要求家政中介退還中介費,但遭到了拒絕。她撥打12315投訴,在工商人員的調解下,家政中介將錢退還給了她。
無獨有偶,今年2月初,市民王女士通過豐澤一家家政中介聘請了一位月嫂。當時家政中介工作人員稱,這名月嫂經(jīng)驗豐富,很會帶小孩。結果月嫂上門服務的第一天,王小姐就發(fā)現(xiàn)對方根本沒有帶孩子的經(jīng)驗,當天就將其辭退。氣憤之下,她要求中介退還500元中介費,同樣遭到拒絕。最后通過工商部門的調解,中介才同意免費再幫王女士介紹保姆。
案例二
預付中介押金 解約后要不回
市民蘇女士從2010年起就通過市區(qū)一家家政公司聘請保姆。為了防止雇主不支付工資,這家家政公司要求雇主需支付押金。雙方約定好,如果蘇女士辭退保姆,解約后就能拿回押金。不久前,蘇女士將保姆辭退,隨后要求家政公司退還5300元的押金,卻遭到拒絕。令她吃驚的是,該公司聲稱已經(jīng)換了老板,無法退還押金。
無奈之下,蘇女士撥打12315求助。由于雙方分歧很大,調解不成,工商部門建議消費者通過法院訴訟維權。
提醒
務必書面簽約 留心免責條款
“這些家政糾紛大部分都是由于事先沒有簽訂合同而引發(fā)的。”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購買家政服務時,務必與家政公司簽訂書面合同或協(xié)議,明確約定服務的時間、內容、價格等,并對可能出現(xiàn)的保姆提前辭職、臨時提價等情況進行書面約定。
合同中還要明確對服務人員的素質要求,不能只說需要有經(jīng)驗、有專業(yè)培訓背景等簡單要求,要盡量細化保姆的工作職責。約定若保姆做不到其中某幾條,便可要求換保姆或退款。
此外,對于家政服務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市民在簽訂前應仔細閱讀,特別要留意是否有不平等條款和免責條款。同時,市民要記得索要并保存發(fā)票、協(xié)議等憑證,一旦產生糾紛,才可更有效地維權。(記者 王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