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28日訊 醉漢蔣某,路遇違停車,想起自己曾經在同一地點違停被貼單,而眼前這輛車卻沒被貼單,一怒之下,拆下他人車牌,并扔到旁邊的交通崗亭屋頂上。前晚11時許,這一幕就發(fā)生在市區(qū)新門街芳草園附近,在海濱派出所民警現場調解下,蔣某向車主賠禮道歉結束鬧劇。
車牌被拆的是黃先生,他違停后去吃夜宵,回來時正好撞見蔣某在拆他的車牌?!澳銥槭裁床鹞臆嚺??”黃先生一靠近,才發(fā)現對方渾身酒氣,而對方的解釋更讓他哭笑不得。
蔣某稱,不久前他也把車停在這個位置,結果被貼違停單,看到黃先生的車沒被貼單,他心里不服氣。
該所民警趕到后耐心向蔣某解釋稱,晚上10時到隔天早上8時,只要不影響交通通行和消防通道,一般的違停是不會被貼單的。而蔣某的行為涉嫌毀壞他人財物,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
蔣某聽到這些,酒醒了不少,連連認錯。在和黃先生溝通后,蔣某先是道歉,賠償100元損失,隨后又將扔到交通崗亭屋頂上的車牌取了下來,交還給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