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3日訊 昨天,懷揣漳州一所高校的錄取通知書,19歲的張明(化名)踏上了人生的新旅程。
兩年前,張明還是個叛逆少年。父母忙于工作,很少管教他。還在讀高中的張明,跟著社會上認識的“大哥”販毒,差點被豐澤檢察院起訴。
父母忙工作
他跟著“大哥”販毒
張明是家中獨子,父母都在泉州的企業(yè)上班。2012年,張明考上泉州市區(qū)一所高中,因父母忙于工作,很少管教他,漸漸地,他和一些小混混越走越近。
2013年初,張明在KTV里認識了蔣某。蔣某經常請他吃吃喝喝,時間長了,他就跟著蔣某混,還喊他“大哥”。有一次,蔣某在電話里賣冰毒,張明才知道對方在販毒,但他并沒有因此和蔣某斷絕來往。
2013年5月3日,張明和蔣某到豐澤區(qū)一家賓館開房,租住在1501房間里。次日凌晨0時許,蔣某離開房間時,把手機留給張明,還交代,如果有熟人打電話買毒品,就把放在房間電視柜內的冰毒送到他們約定的交易地點。一個小時后,蔣某的手機響了,打電話的是一個叫小洲的女孩。小洲說要買毒品,張明就將電視柜內的1小包冰毒(重0.9克)送到了這家賓館的1506房間,賣了300元。
案發(fā)后,張明到豐澤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隨后被豐澤警方取保候審。“當時年少無知。”對于自己當時的行為,張明覺得很慚愧。
檢察官幫教不起訴
兩年后考上大學
聽到兒子販毒的消息,張爸爸一時無法接受。張明犯事后,張爸爸幫他轉了學。到了新學校,張明開始住宿,爸爸不再像以前“沒空理他”了,又是聯絡老師幫忙多照看兒子,又是每周去學校接送他,關心他的學習情況和表現。
在學校住宿,不像走讀那樣松散。張明說,自己開始“思考人生”,他逐漸意識到不能就這樣混著過??臻e時張明都在教室里復習,成績也有了很大進步。
豐澤區(qū)檢察院檢察官張偲介紹,案發(fā)時張明還未滿18周歲,而且是在校生,但販毒罪又是一項比較嚴重的罪名,檢察院經過討論研究后,對他做出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在附條件不起訴的考察期間,張明在父親的陪同下,定期到檢察院報到匯報。檢察官還到他的學校對老師、同學進行了走訪,了解他在學校的表現情況,并督促老師和家長對他加強監(jiān)管。
在張明的課余時間,檢察官對他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心理輔導。此外,到愛心之家當義工、參與捐款義賣活動,都讓張明感觸頗深。他說,在幫助別人時,自己感到很快樂。一年考察期結束后,張明的表現讓檢察官感到欣慰,最后檢察院對他做出了不起訴決定。
今年高考后,張明分數線上了本二。上個月,他收到了漳州一所大專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他說,希望自己能在新的學校里,學到更多東西。昨天,張明已經開始新生活。(海都記者 尤燕姿 通訊員 張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