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審上,原被告雙方所持政府文件被指出15處差異
海都閩南網(wǎng)訊 4歲幼兒鑫鑫在“南安市六藝·樹人幼兒園”飯后死亡,園長陳靈欽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網(wǎng)上通緝,后被抓獲關進看守所,其所在的幼兒園辦學許可證被吊銷。
昨日案件有了最新進展——幼兒一方進行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賠80萬元。昨日上午,南安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期間,出現(xiàn)了戲劇性的一幕:原被告雙方都持有一份南安市政府發(fā)的同號文件(南政文【2011】78號),但版本卻不同,存有15處差異。而這份文件是南安市政府關于南安市六藝·樹人幼兒園2010年“12·29”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
【庭審現(xiàn)場】
訴訟請求判80萬元
昨日庭審現(xiàn)場,原告方民事訴訟請求法官判令被告方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各項損失共計80萬元。提出的事件與理由是,鑫鑫在“南安市六藝·樹人幼兒園”就讀期間,由于該幼兒園及其管理人員違反幼兒園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沒有嚴格執(zhí)行保育規(guī)章制度,老師陳某某、洪某某,保育員李某某在發(fā)現(xiàn)鑫鑫出現(xiàn)嘔吐等異常情況沒有安排及時就醫(yī)和采取相應措施,造成鑫鑫呼吸道異物吸入致急性呼吸循環(huán)功能衰竭而死亡。并附《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南安市六藝·樹人幼兒園2010年“12·29”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南政文【2011】78號)。
被告方隨后提供相關證據(jù)進行辯護,并認為賠付金額過高,而且原告方所附的這份(南政文【2011】78號)文件,與被告方獲取的同一號文件,出現(xiàn)不同版本,因此,原告方所附的文件從根本上來講是失效的。
庭審足足3小時后,法官沒有當場作出判決,將擇日繼續(xù)開庭審理。
園長哭著要見女兒
園長陳靈欽昨日被押到法庭,她的老公林先生激動得站了起來,被法警制止住。庭審休息期間,陳靈欽流下眼淚,哭嚷著要見女兒,“我好久沒見到她了,能否帶來讓我見上一面?!狈ü倜λ齽竦?,“你老公要你好好照顧身體,別想太多。家里的事,有你老公在,不用擔心?!?/P>
林先生看到妻子這樣,在一旁安慰她。
【庭審焦點】
同一號政府文件
卻出現(xiàn)兩個版本
庭審上,兩份版本之間,有15處差異被現(xiàn)場指出,原被告雙方律師隨后對15處差異,一一展開各自證據(jù)的闡述。被告方還多次提及原告方提供的這份政府文件版本,與南安市法院向安監(jiān)部門調取的同樣文件號的文件內容不一致,請求法官仔細考量。在庭審臨結束時,法官向原告方問及原告方提供的這份政府文件版本怎么來時,原告方代理律師回答稱,她不清楚,要向當事人了解一下,過后再向法官反映。(N本網(wǎng)記者 董加固 史國亮 黃啟鵬 實習生 林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