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8月20日訊 “酒后4小時也能查出醉駕?騎摩托車也算醉駕?”18日晚上11點多,洪某東帶著酒氣,騎摩托車去取錢,被交警攔下。他血液酒精含量195mg/100ml,已屬醉駕。
從上周五開始,南安交警組織2場統(tǒng)一行動,共查處酒駕36起,醉駕17起。
洪某東自稱南安石井人,今年42歲,是北京某安全防范技術研究院下屬??v泉的一名“記者”。他自稱,因工作證已于日前被取回北京年檢,他只能出示一條記錄有“記者證件號BJ2012×××”的短信,表示在網(wǎng)絡可以找到所屬單位。但是,記者在“中國記者網(wǎng)”上查詢,沒有查到相關信息。
他對昨晚因醉駕被查的事表示費解。他說,周六晚上7點前,他和朋友吃飯,只喝了近3兩白酒,感覺不到暈。約11點時,他接到朋友的借錢電話。當時,他想,已經(jīng)過了4個小時,酒應該消化了,而且喝酒騎摩托車應該也不違法,就騎摩托車,打算到離家2公里外的石井鎮(zhèn)郵局取錢,但剛剛到郵局路口就被交警攔住了。
經(jīng)泉州市東南醫(yī)院抽血檢驗,已身在看守所里的洪某東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95mg/100ml,已屬醉駕。洪某東很后悔,表示無論怎樣,都會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接受處罰。昨晚,記者從交警處獲悉,洪某東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刑拘。(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史國亮 見習記者 蘇碧蓉 通訊員 黃文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