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26日訊 面對重疾保險金超期提出理賠申請,平安壽險泉州中心支公司踐行服務承諾最終選擇滿額賠付8萬元,并主動退還三年0.85萬元的保費。
今年6月平安壽險泉州中心支公司客戶吳某提交2012年甲狀腺癌住院治療材料向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在對客戶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過程中,平安壽險泉州中心支公司發(fā)現(xiàn)被保人在多年前已確診為甲狀腺癌,但當時未有客戶相關的理賠報案或申請記錄,并且被保人持續(xù)每年交費。
據了解,吳某2002年5月投保的《平安康乃馨終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險》是一款重大疾病保險,同時附有重疾豁免保費功能。為保確客戶的利益,平安壽險泉州中心支公司理賠人員主動與客戶聯(lián)系了解病情發(fā)展以及求診經歷。經了解原來吳某家人擔心吳某知道病情后喪失生活信心,不利于癌癥治療,因此多年來全家人一直對吳某隱瞞真實病情,直到最近癌細胞得到控制病情穩(wěn)定才對吳某吐露實情。了解了情況后,公司理賠人員根據客戶提供的初診信息前往醫(yī)院核實病情。最終根據醫(yī)院病歷確認吳某于2009年1月16日確診癌癥,公司決定按照2009年客戶已確診的情況來承擔保險責任,根據《平安康乃馨終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約定,賠付“重大疾病保險金”8萬,豁免保險期內余下保險費成為6.53萬元,并退還該保單2009年5月29日至2012年5月29日三個保單年度三期保險費0.85萬元。得到賠付結果通知后,吳某對公司的理賠決定表示非常的滿意,感謝公司從客戶利益出發(fā)賠付保險金對其后續(xù)治療無異于雪中送炭。
2009年平安人壽推出的“信守合約,為您尋找理賠的理由”服務承諾,具體指對所有投保平安人壽客戶,在合約范圍內遵循“客戶有利原則”,主動幫助客戶尋找賠付的事實及依據。平安壽險泉州中心支公司借助服務承諾契機,堅持抓服務品質,持續(xù)為客戶“尋找理賠的理由”,推動泉州壽險市場業(yè)務健康、可持續(xù)的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