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8日訊 繼時小雨、林國樑之后,福建省紀委昨日再通報一個退休廳官被開除黨籍案例。根據通報,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舒展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福建省紀委對省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舒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舒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奸。
通報稱,舒展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舒展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察廳報請省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今年5月份,在中央第九巡視組的指導下,福建省紀委對舒展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舒展接受組織調查;6月份,舒展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舒展
根據公開資料,舒展,男,漢族,湖北仙桃人,1951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他于1969年3月入伍,1990年10月起任解放軍某師政治部主任;1993年6月起任解放軍某師政委;1994年10月起任解放軍某軍區(qū)政治部宣傳部部長;1996年11月起任省廣播電視廳副廳長、黨組成員;2000年3月起任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2003年8月至2012年6月任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