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17日訊 最快下個月開始,付房租、交物業(yè)費、給舊樓加裝電梯,都可以提取公積金。
記者昨日從福建省住建廳獲悉,公積金提取范圍將變廣,只要申請人符合相關條件,可以在付房租、交物業(yè)費、加裝電梯時提取公積金。其中,提取公積金加裝電梯更是備受關注,且申請條件也較為寬松。

公積金提取范圍擴大
提公積金付房租,收入要低于平均水平
省住建廳相關人士說,福建省將從三個方面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這些政策最快可以從今年11月開始實行,但具體執(zhí)行的時間還要視各地情況而定。
這也意味著,許多租客也可以使用公積金來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但同樣需要指出的是,對于申請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需要符合相關條件。
據了解,根據相關要求,對無房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繳存地租賃自住房且房租超出規(guī)定的家庭收入比例,可申提住房公積金以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已申提的可根據上年繳交基數直接申提,每年提取一次。
據相關人士介紹,可以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人,其平均收入要低于所在地的平均工資,且房租租金要高于個人收入的一定比例,這個比例具體要根據各設區(qū)市具體情況而定。
提公積金裝電梯,申請金額不能“超標”
除了使用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更是備受關注,且相對而言,申請條件也比較寬松。
根據相關要求,對于城市既有住宅且在12個月內無購房提取、還貸或委托還貸等提取行為的繳存職工,可申提住房公積金用于增設電梯,但所有申請人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其實際費用,在項目繳款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從要求上可以看出,對于申請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的市民而言,除了在一年內無公積金提取記錄,以及申請?zhí)崛〗痤~不得超過實際費用等硬性要求外,并無其他條件。
而對于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yè)費方面,則針對低收入群體,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可申提住房公積金以支付其承租的保障房或名下一套住宅物業(yè)服務費,每年提取一次。(海都記者 周錫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