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記者昨日獲悉,為依法打擊拐賣犯罪特別是收買被拐兒童犯罪,完善打拐、反拐工作長效機制,省公安廳、省人口計生委聯(lián)合制定下發(fā)了建立計生打拐信息員工作制度的相關通知,明確我省將逐步建成計生打拐信息庫,實現全省計生打拐信息的實時匯總和自動研判預警。
此次我省建立打拐信息員隊伍,將由打拐信息員和打拐信息聯(lián)絡員組成,1村設1名信息員,1鄉(xiāng)設1名聯(lián)絡員,由縣(市、區(qū))人口計生部門在村、鄉(xiāng)(鎮(zhèn))兩級人口計生管理員中確定,通過結合計生管理日常工作,發(fā)揮人口計生基層網絡工作優(yōu)勢,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搜集轄區(qū)范圍內買賣婦女兒童、來歷不明婦女兒童、非親生子女、非親屬關系落戶人員以及政策外生育子女變動情況等涉拐犯罪線索。
根據要求,省人口計生委、公安廳將積極推動全省計生打拐信息庫建設,利用雙方已經建成的人口戶籍管理系統(tǒng)、打拐DNA數據庫、育齡婦女管理系統(tǒng)、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系統(tǒng)等數據庫資源,統(tǒng)籌規(guī)劃,分步實施,逐步建成計生打拐信息庫,實現全省計生打拐信息的實時匯總和自動研判預警,進一步健全疑似被拐人員摸排工作的長效機制。
我省明確,凡是工作主動、積極搜集涉拐犯罪線索,協(xié)助公安機關偵查破案的計生打拐信息員將予以表彰,對提供準確線索幫助公安機關直接破案、抓獲在逃涉拐犯罪嫌疑人或解救被拐人員的,視情況給予獎勵。(記者 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