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電動車亂象》系列報道(二)
“必須全面實現(xiàn)電動自行車上路合標準、有牌照、按道通行、不超員。”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傅仰余在接受人民網記者專訪時,對于此次為期三個月的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確的目標。

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傅仰余接受人民網記者專訪。李挺攝
福建電動自行車合法上牌率不足兩成,整治納入交警部門視線
傅仰余向記者透露,目前福建省內電動自行車已超過1000萬輛,但只有不足200萬輛按照規(guī)定上牌,其余的都是“黑戶”。
“大量的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情況是比較嚴重的。”傅仰余坦言,多年來電動自行車一直沒能很好地納入交警部門的管理視線,但目前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城市的交通秩序,“已經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時候了。”
傅仰余表示,為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過去交警部門會把更多注意力集中在對機動車的管理上。“今年機動車重特大事故發(fā)生明顯減少,全省交警部門有機會把視線轉向造成事故數(shù)越來越多的電動自行車。”在傅仰余看來,目前福建省交警部門全面整治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亂象的時機已經成熟。
電動自行車將成為福建交警部門常態(tài)化管理車型
“今年電動自行車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shù)有81人,受重傷的有200多人,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闖紅燈、逆行、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是造成事故多發(fā)的主要原因。”傅仰余表示,當前在全省不少城市,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等現(xiàn)象已經嚴重破壞了路面交通規(guī)則,同時也影響了群眾的生命安全。“所以和以前整治電動車不太一樣,這次電動自行車逆行、在人行道上行駛都要被我們交警查處。”傅仰余強調。
“《道交法》以及《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已經明確了對這些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現(xiàn)象的處罰辦法,我們將嚴格據此執(zhí)行。”傅仰余表示,福建省交警部門將把電動車整治納入常態(tài)化管理,“電動自行車這種車型也將成為福建交警部門常態(tài)化管理車型。”
電動自行車依法依規(guī)上路是對騎行者生命、財產最好的安全保障
“如果電動自行車沒有牌證上路,也就沒有具備道路通行權,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合法權益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傅仰余表示,在很多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案例中,沒有通行權的車輛所能依賴的賠償法律依據往往是很薄弱的。此外,電動自行車如果闖紅燈,或者在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發(fā)生碰撞事故,那么依照道路交通法規(guī),電動自行車主也將承擔全責。
“像現(xiàn)在電動自行車一般沒有像機動車一樣有保險,車主的支付能力也是有限的,一旦在交通事故中承擔全責,就有可能導致騎車人傾家蕩產。”傅仰余提醒說。(李挺 李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