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近日召開的福建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會議上獲悉,明年我省將完成京臺高速和沈海高速60個(30對、上下行)服務區(qū)點充電設施項目建設。
福建省計劃在近兩年內推廣應用1萬輛新能源汽車,正加大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力度,相關配套政策已出臺。按照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八條措施》意見,全省各級政府要制定充電設施專項建設規(guī)劃,其中城市新建小區(qū)和公共停車場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置充電設施。
明年,福建電力公司計劃投入9900萬元,完成京臺和沈海兩條高速60個(30個、上下行)服務區(qū)點充電設施項目建設。其中沈海高速涉及寧德(4個)、福州(3個)、莆田(2個)、泉州(3個)、廈門(2個)、漳州(4個)六地18個服務區(qū)。京臺高速涉及三明(2個)、南平(7個)、福州(3個)三地12個服務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