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個別不法企業(yè)出口騙稅手段不斷翻新,打騙形勢十分嚴峻。為此,一種兩級聯動、多方配合的新機制應運而生——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部署,負責情報采集、綜合選案;各地公安經偵、稅務稽查、海關緝私部門負責調查取證、查辦案件。

漫畫/黃嶸
日前,廈門市國稅局稽查部門從我市查辦的一批騙稅重大案件中,選取了3類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案例1】
假“出口”真騙稅
9人被刑拘7人被追逃
廈門一龍進出口公司在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間,在沒有實際經營出口業(yè)務的情況下,采取支付手續(xù)費的方式,從江西9戶企業(yè)購買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847份,價稅合計約2億元;從廈門、深圳等貨代公司購買了282份報關資料,偽造282份貨物購銷合同,制作退稅資料,向稅務機關申報退稅。經查,該公司截至案發(fā)時,已騙取退稅款2195萬元。
在查處該公司騙稅案的過程中,市國稅、公安、海關三部門聯合出擊,通過摸查線索,又一鼓作氣查辦了“4·24”張?zhí)焓Ⅱ_稅團伙系列案。
其中,張?zhí)焓Ⅱ_稅團伙與一龍公司作案手法如出一轍,案件涉及江西、河南、福建、廣西、廈門等4省1市111家企業(y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達1.7萬份、金額達15.5億元、稅額2.63億元。
目前,該團伙犯罪嫌疑人9人已被刑拘,7人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
【案例2】
“掛羊頭”假生產
虛開發(fā)票騙稅上千萬
2013年6月,市國稅稽查局對廈門齊圣紡織品有限公司實施了稅務檢查?;槿藛T發(fā)現,該場所內實際從事生產的并不是這家公司,而是一家向其租用場地的“假工廠”。檢查中,稽查人員還當場查獲了廈門齊圣紡織品有限公司、廈門元祺紡織品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14個印章,以及3家公司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及費用結算單、蓋有公章的空白購銷合同等資料。
2013年7月15日,湖里公安分局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經查,自2011年以來,該案主要嫌疑人夏某榕、張某明以廈門齊圣紡織品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名義,在沒有實際生產經營的情況下,騙取稅務機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以領取增值稅專用發(fā)票。2011年至2013年8月,他們以“代理出口”的名義,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給7家公司,后再通過購買外匯,造成出口假象。該案累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120份,騙取國家退稅款1336萬元。2013年9月5日,夏某榕、張某明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刑事拘留。
【案例3】
賣報關單牟利
物流企業(yè)騙稅兩千萬
2013年5月30日,市國稅局稽查局、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和廈門海關緝私局聯合開展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專項行動,一舉查獲“5·30”特大騙稅團伙案。該案涉及的騙稅企業(yè)有福建省、河北省、上海市的數十家企業(yè),全案共立案、破獲騙取出口退稅案件8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件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為國家挽回稅款損失6000多萬元。
經查,2011年至2012年,犯罪嫌疑人戴某榮、王某芳在經營廈門穩(wěn)在物流有限公司期間,利用承運出口貨物業(yè)務,無發(fā)票、不可退稅的貨物信息,連同出口貨物報關單證,出售給省內外的7家貿易公司,并以這7家企業(yè)的名義通過報關行報關出口;7家公司則以“買單出口”作為自己的出口收入,并通過不法企業(y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55億元,同出口報關資料向國稅機關申請出口退稅,共騙取出口退稅232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逮捕并移送檢察機關,起訴犯罪嫌疑人13人,稅務機關保全稅款628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