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泉州市“加快現(xiàn)代農業(yè)發(fā)展行動計劃”的最后一年,記者從市林業(yè)局了解到,發(fā)展設施花卉項目將獲得財政補助。
據(jù)了解,此次補助的申報對象是花卉苗木企業(yè)、花卉生產專業(yè)合作社等花卉苗木生產經營主體。申報建設項目可為溫室大棚、智能溫室、玻璃溫室、普通遮陰棚或設施苗圃等花卉苗木生產設施。申報的建設項目必須是2015年新建的項目,智能溫室、溫室大棚、玻璃溫室、遮陰棚連片建設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設施苗圃連片面積不低于50畝。
符合條件的項目實施單位可在本月前向縣(市、區(qū))林業(yè)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項目獲批后,新建溫室大棚每平方米補助60元;新建智能溫室每平方米補助150元;新建玻璃溫室每平方米補助200元;新建遮陰棚每平方米補助25元;新建設施苗圃蓄水池每座補助4000元、噴灌每畝補助500元、滴灌每畝補助600元。(記者 朱娟娟 通訊員 蘇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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