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2月9日訊 昨天,家住泉州市區(qū)霞淮街的王先生很郁悶,他停在街上的小車被高空垃圾砸碎了天窗,維修費用得近2000元。當時他并不在現(xiàn)場,無法知曉誰人所為,最終保險公司只賠付70%的損失。

天窗上被砸出了一個大洞
“這種高空拋物很難找到責任人,要怎么維權呢?”王先生打進海都熱線通表示很苦惱。
高空一袋垃圾
車子被砸出個洞
王先生在霞淮街開了一家餐飲店,昨日凌晨1時許,他將小車停放在餐飲店后門。中午出門辦事車子還安然無恙,辦事回來的短短十幾分鐘,天窗卻破了一個約1平方米的大洞,車頂還有一個紅色袋子,袋子里是一些花和泥土,重約1公斤。
由于餐飲店所在的位置附近都是民宅,并沒有物業(yè)管理,王先生也無法找到責任人。無奈之下,王先生只能報警,并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警察現(xiàn)場查看后表示,由于無法找到責任方,只能走法律途徑,保險公司則表示,只能賠付70%的損失。
“兩方都明確說要找到責任方才有可能解決問題,可是民宅又沒監(jiān)控,讓我去哪兒找責任人呢?”王先生很苦惱,撥打了海都熱線通95060求助。
據(jù)霞淮街周邊的商戶與住戶介紹,該街道缺少物業(yè)管理,經(jīng)常發(fā)生高空拋物現(xiàn)象。“有的人懶得下樓,就直接把垃圾從樓上窗戶扔下。”一名不愿透露姓氏的住戶說,從樓下經(jīng)過總是要小心翼翼。
天窗屬車損險
保險公司無法全賠
昨日下午3時許,王先生將車開往4S店維修,店里的工作人員小汪介紹,維修的費用約2000元,需3~5天。
王先生投保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小何介紹,車輛投保包括了車損險和玻璃險,天窗在車損險內(nèi)。若第三方人為破壞玻璃,在責任人缺失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全額賠付。“至于車損,若責任人缺失,保險公司只能賠付70%。”據(jù)介紹,玻璃險目前只包括了后視鏡和四個擋風玻璃,天窗玻璃在2006年修改規(guī)定后,被剔除出玻璃險范圍。
就王先生的這種遭遇,記者咨詢了福建華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思聰。王思聰告訴記者,針對高空拋物,我國《侵權責任法》有進行明確規(guī)定,其中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指出: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共同承擔,向受害人給予補償。
“這也意味著高空拋物,鄰里要連坐。”王思聰表示,若建筑物內(nèi)居住的市民能夠證明當時自己不在現(xiàn)場或窗戶上有防護措施,無法拋擲物品的,則可以免除責任。(海都記者 謝洛靜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