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獲悉,在“閩八條”和央行房貸新政策的基礎上,泉州市也出臺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相關優(yōu)惠政策有效期1年。
住房套數認定不包括自建房等
根據“閩八條”和央行房貸新政策松綁對首套房認定條件,《實施意見》詳細指出,首套房證明由房屋登記機構出具,居民家庭擁有的住房套數只在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機構查詢,住房套數認定不包括其自建房、集資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房、受贈房、征遷安置房和已償清貸款的二手住房,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查詢證明只載明購房人擁有一手住房的套數情況。家庭購買首改房按首套房認定。
《實施意見》在契稅優(yōu)惠方面與“閩八條”保持一致,對家庭購買首套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稅率征收;面積在90-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5%稅率征收。
購買新建住房以備案時間為準
在購房時間認定上,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備案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的,以申辦房屋轉移登記時間為準。
同時,個人轉讓超過5年(含5年)的住房時,可免營業(yè)稅,其轉讓住房的原購房時間認定標準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轉讓的,以購買時的商品房備案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再度轉讓的,以購買時申辦房屋轉移登記時間為準;根據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產的,以法律文書中記載的合同訂立時間或拍賣時間為準。
《實施意見》還放寬了外地戶口購房限制,在全市范圍內無需提供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對境外的機構和個人取消限購,鼓勵開發(fā)建設、購買精裝修商品住房,搭建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平臺,完善風險預警機制,防范“爛尾樓”情況的發(fā)生等。
積極支持“公轉商”貸款業(yè)務
在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上,《實施意見》提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主動協調各業(yè)務承辦銀行,積極支持開辦“公轉商”貸款業(yè)務或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證券化業(yè)務,強調銀行應優(yōu)先安排“公轉商”或貸款資產證券化業(yè)務資金額度,優(yōu)化流程;因上述業(yè)務產生的商業(yè)性貸款利息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差額部分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給予貼息。
此外,還要求簡化繳存職工以往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手續(xù)。也就是說,申請使用公積金購房或支付房租今后將更加便利了。
在金融信貸服務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加快放款手續(xù),對已簽訂房貸合同的個人,原則上要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放款。
并且,強調落實好央行房貸新政策,執(zhí)行“認貸不認房”,對滿足首套房認定條件的購房者,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并且強調了銀行應堅決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嚴禁“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變相收費或提高利率的行為。
部分房產業(yè)內人士認為,該《實施意見》落實到辦事窗口具體執(zhí)行可能還要經過一段時間,對改善型剛需購房者來說是個利好的消息,有利于增強購房者的信心,穩(wěn)定房地產市場,或將促進中小戶型房源的熱銷。(記者 李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