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8月15日訊 與保安主管有過節(jié),以為只是編了一條恐嚇信息嚇嚇?biāo)?,沒想到會招來牢獄之災(zāi),昨日,52歲的永春人黃某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被豐澤檢察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介紹,黃某是一名裝潢工人,曾在豐澤區(qū)一家即將開業(yè)的商場做裝潢,今年5月初,黃某與該商場的保安因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懷恨在心,決定編造該商場內(nèi)有爆炸物的虛假信息報復(fù)保安,以泄私憤。
黃某得知該商場將于5月23日到30日試營業(yè),31日有活動,故意買了一張不記名的電話卡,編寫了一條短信,內(nèi)容為“在你們商廈的一層和二層安放好了炸藥,定于本月23日或者31日上午11點引爆!”的虛假恐怖信息,于5月23日凌晨1時許,發(fā)送給該商場保安主管詹某。
當(dāng)日,詹某看到短信后報警,泉州市公安局調(diào)動兩級公安機關(guān)的防爆、刑偵等60余名警力、兩條警犬,通宵對該商場展開了長達7小時的排摸搜爆工作,一直找到第二天天亮,都未能查獲所謂的爆炸物。隨后,警方要求該商場停止試營業(yè)。
警方經(jīng)過偵查,懷疑這起事件是有人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同月26日,警方在客運中心站抓獲了黃某。(海都記者 尤燕姿 通訊員 陳曉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