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0月19日訊 酒后駕駛摩托車,騎的是報廢車,還載兩個人。昨晚,全市開展道路交通整治大會戰(zhàn)第七次統(tǒng)一行動,泉州市公安局抽調(diào)150名民警到晉江、南安參與行動。
昨晚8時30分許,四川人羅先生在豐澤城東一個朋友家吃飯,喝了兩瓶啤酒,然后載兩個朋友回家。當他正從城東社區(qū)往國道324線方向行駛時,被城東派出所的民警攔下檢查。民警介紹,當時發(fā)現(xiàn)這部摩托車搭乘著三個人,攔下后司機渾身酒氣,隨即對他進行吹氣測試,測出其酒精含量62mg/100ml。民警還發(fā)現(xiàn)這輛摩托車已達報廢期。
因酒后駕駛摩托車,羅先生被罰款1000元,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因駕駛報廢摩托車,被罰款500元,吊銷駕照,收繳摩托車;因超員搭乘,被處200元罰款,還必須到豐澤交巡警大隊學習理論,并到馬路執(zhí)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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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澤查12起酒駕
本報訊豐澤公安分局成立專業(yè)行動隊,嚴查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前日凌晨,共查獲12起酒后駕駛,其中3起醉駕。當夜,7名民警分成三個小組,將設卡攔截和流動巡邏相結(jié)合。從0時至5時,陸續(xù)在美食街及周邊巷子查獲9起酒駕,3起醉駕。最嚴重一名醉駕嫌疑人,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00.85mg/100ml。這3人均被刑拘,將進入快訴快判程序 。(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尤燕姿 通訊員 吳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