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20日訊 這周日,泉州將完成全市2964部出租車計價器的調整。調整后,出行距離在8公里內的,車費照常;出行距離超出8公里的,超出部分每公里增加0.5元調入計價器。
上月初,泉州市物價局和市交通委聯(lián)合發(fā)文,提出“對出租車客載里程8公里(含)以上,在出租車運價結構優(yōu)化方案出臺前,暫按每車每公里0.5元加收燃油附加費,8公里以內不涉及該項費用”。
由于調整出租車計價器需要協(xié)調質監(jiān)部門計量所、上海方面的出租汽車生產企業(yè),并完成軟件輸入、試用等環(huán)節(jié),所以,文件出臺后,上月底才實際進入計價器軟件的更新階段。正式調表開始后,每天平均安排128輛出租車到泉州計量所調表,工作得一直持續(xù)到本周日才能結束。
此前,由于成品油價格下調,泉州市于6月20日將燃油附加費由原來的每趟3元下調至每趟2元。這次結合計價器分批調整的機會,出租車后座原張貼的“加征燃油附加費3元/趟”舊標志將更換。車后座玻璃上張貼的標志為“6元/2公里,此后1.6元/公里,再加收2元/趟的燃油附加費”。(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吳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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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租車運價變化
2001年,泉州制定出租車運價,兩公里內起租價6元,后續(xù)每公里1.6元。
2006年,泉州開始加收燃油附加費,每趟1元。
2011年1月,燃油附加費調高至每趟2元。
今年4月1日,燃油附加費調高至每趟3元。
今年6月20日,燃油附加費首度下調,為目前的每趟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