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3日訊 自稱省里某建筑公司采購人員,七旬老漢讓賣家載來30多噸鋼筋,之后再假稱鋼筋是自己的,轉賣他人,騙取買家4萬元訂金。前日,70歲的晉江金井人洪某落網。40多年來,他用同樣手法作案多次,先后6次被判刑。
今年6月18日,東石湖頭村民李某聽朋友介紹,有人在賣鋼筋,一噸只賣3750元(市場價正常一噸要4000多元)。李某便想買,他與“賣家”打電話約好,第二天如果對方將30多噸鋼筋送來,李某要先支付4萬元訂金,才能卸貨。
次日下午1點多,李某如約見到“賣家”,看到載著鋼筋的貨車。他便先付了4萬元訂金,“賣家”收到現金后,說先去把錢存銀行,便先行離開。李某在貨車旁等了一會,再打“賣家”手機時,卻發(fā)現對方已關機。李某便讓貨車司機先跟他去卸貨。司機卻稱他們還沒收到運輸費,堅持要李某先付錢再卸貨。李某意識到上當,馬上報警。
經過調查,警方鎖定在深滬華海村某工廠當保安的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洪某供認,他自稱是省里某建筑公司的采購人員,跟一家鋼筋經銷商商談說,他們公司每月要用一兩千噸鋼筋,只要給回扣,他就從該經銷商那采購鋼筋。經銷商信以為真,送來30多噸鋼筋,說好卸貨時再付款。洪某便轉身將鋼筋轉賣給李某,他一分錢未花,便騙到4萬元。
洪某落網后,警方發(fā)現他的“履歷”十分精彩。自1965年以來,洪某用同樣手法在福建、浙江作案多次,先后被判刑6次。但他不思悔改,接連作案,又被判刑,去年6月份才被釋放。
洪某說,雖然他在晉江做保安一個月工資有1900元,但他花銷大,感覺錢不夠花,便又“重操舊業(yè)”。案發(fā)后,因賭博以及購買摩托車、手機等,洪某將4萬元花了一大半。目前,警方已追回13000元贓款和摩托車等贓物。(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林天真 通訊員 何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