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與他人訂立的合同沒有法律效力。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yīng)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如果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是一個純獲利益的合同,比如贈與合同或者訂立的合同和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yīng),也就是說他有能力訂立這樣的合同,那么就不必經(jīng)其法定代理人追認。
因此,9歲男孩的父母可以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撤銷兒子和直播平臺之間的合同,要求直播平臺返還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