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了福建省法院 《關于人民陪審員工作情況的報告》 和福建省檢察院 《關于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的報告》。這是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在聽取和審議“兩院”專項工作報告時,首次采取省、市、縣 (區(qū)) 三級聯(lián)動的方式開展。由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聯(lián)合市、縣?。▍^(qū)) 人大常委會,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分級實施監(jiān)督、分級督促整改。
根據福建省法院報告,福建省實現(xiàn)人民陪審員全面參審,2008年至今年8月,全省人民陪審員共參加審判案件295535件,2013年全省法院一審普通程序案件陪審率為95.9%,比2008年上升65.88個百分點。2008年以來,全省人民陪審員共參加調解案件80188件。福建省還在全國法院率先選任臺胞擔任涉臺案件陪審員,截至目前,全省98名臺胞陪審員共參審案件1353件。
此外,2013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組織實施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并于今年8月底全面完成。全省現(xiàn)有人民陪審員6424名,是增選前的2.1倍,是基層法官人數(shù)的1.4倍。
根據福建省檢察院報告,2013年1月至今年8月,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674件2236人(賄賂案件1193件1308人,貪污案件352件756人,挪用公款案件117件145人,私分國有資產案件12件27人),其中大案1387件,內有百萬元以上案件125件,立案偵查處級以上領導干部114人,其中廳級干部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