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證從未給別人使用,卻被人用不知從哪里弄來的復印件開通了外省的手機號碼。”9日,福州市民連先生向記者反映他的煩惱事。
買房、買車、辦理銀行卡、申請出國護照……生活中,上述情形下辦理人員都要使用到身份證或是身份證復印件。然而,大部分人在毫不設防的情況下,就將身份證復印件交給相關部門。這樣造成個人信息泄露或財產(chǎn)損失的事例時有發(fā)生。不少網(wǎng)友支招:不妨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加簽注,可以大大降低信息外泄的風險。
處理身份證復印件很隨意
10日上午,記者先后前往位于福州鼓樓區(qū)華林路、鼓屏路、福飛路、江厝路的多家銀行網(wǎng)點進行調查。
在華林路的一家民生銀行網(wǎng)點,記者以辦理銀行卡為由,請工作人員幫忙復印身份證。工作人員說,現(xiàn)在在該行辦理銀行卡已不需要復印件,可以用身份證原件直接在機器上辦理。當記者咨詢以前辦理銀行卡時留存的身份證復印件作何處理時,對方回答:“銀行都會妥善保管。”隨后,記者又前往興業(yè)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網(wǎng)點,有關答復大致相同。
“沒聽說要加簽注啊,復印出來就直接交給工作人員了,應該沒有什么問題吧。”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福州分行一處網(wǎng)點,正在申辦儲蓄卡的市民林先生如是說。
在溫泉路的一家復印店內,記者看到,有三四名求職者正在制作簡歷,需要一次性復印身份證數(shù)十張,準備參加海峽人才市場的招聘會。其中一名求職者留下身份證讓店里復印,自己跑到隔壁的冷飲店里。“你不怕身份信息被復印店盜用嗎?”記者問。“沒必要擔心,再說,找工作時簡歷也要四處投,防不勝防。”他說。
在工業(yè)路上的一家復印店內,市民萬小姐正在復印身份證,準備辦理出國護照。記者提醒之下,她才在復印件上簽注“此復印件僅作辦理護照使用”。
未簽注存在安全隱患
市民葉小姐談及兩年前的身份信息被盜用經(jīng)歷還是記憶猶新。當時,她接到某銀行催繳欠款的信件,稱其信用卡透支3500元。葉小姐感到莫名其妙,自己從未辦理過該銀行信用卡。她到該銀行查證,嚇了一大跳。資料顯示,幾個月前,她名下辦了一張信用卡。后來經(jīng)調查,原來是她曾將辦理其他事務時多印的身份證復印件隨意丟在辦公桌上,被一個同事盜用去申請辦理了信用卡。
福州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辦案人員劉警官告訴記者,近年來發(fā)生的個人信息被盜用案件,大多數(shù)與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的信息泄露有關。他說,“現(xiàn)在辦理各種手續(xù)時,往往需要出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單位如果對保留的身份證復印件保管不當,導致信息外泄,就有可能被別人冒用去辦理信用卡或是從事其他不法活動。”
種種風險該如何規(guī)避
民生銀行福州分行工作人員俞正林告訴記者,銀行柜臺人員在受理客戶提供的身份證復印件時,會主動在復印件邊緣蓋章,標注為業(yè)務附件。另外,客戶如果購買銀行代銷的信托產(chǎn)品,柜臺人員還會主動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具體標注用于購買某款信托產(chǎn)品。如果客戶自行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備注,銀行照樣也會受理。
劉警官提醒,市民在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時,最好在上面注明專屬用途,以防被盜作他用。
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楷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規(guī)定,有關單位及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除了當事人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證件等信息外,接收身份證復印件的單位也應妥善保管。如果身份證復印件保管單位故意將復印件提供給他人,最終因保管不善過錯,被不法分子利用,保管單位要承擔責任。因此,給復印件簽注不失為一種預防手段。
他建議,在復印件上簽注的內容應該包括三個要素:一是身份證提供給哪個單位,二是用途是什么,三是注明其他用途無效。另外,在復印件上簽注也有講究。第一,用藍色圓珠筆或簽字筆寫上“某事務專用”,內容盡量詳細,但不要遮住身份證號碼和姓名;第二,部分文字與身份證要有交叉;第三,通常寫三行,每一行后面要畫上橫線,以免被偷加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