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2日訊 省教育考試院昨日消息,今年高考成績預計6月25日左右公布,在高考成績公布后,普通高考考生可于6月28日17時前申請復查成績。
如有需要復查成績的考生,須持本人書面申請、準考證(應屆生還須持原就讀中學教務處介紹信),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填寫并提交《2016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
省教育考試院將于7月1日17時前通過電子郵件,將復查結果反饋至各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由各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通知到考生本人。如復查的成績與網上公布的成績不一致,省教育考試院將及時查明原因,并按規(guī)定程序予以更正。不過需要明確的是,復查只能查各部分得分情況及得分相加是否有誤,不能更改得分。(海都記者 鄭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