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對外公布了《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jié)合優(yōu)化服務工作要點》。與市民關系密切的公積金貸款領域,不需大家再開具《無婚姻登記證明》了。
以前,購買普通自住商品房(一手房和二手房),需要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話,如果借款申請人未婚(離婚未再婚、喪偶未再婚)的,需要提供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證明》。這樣如果老家戶籍和現(xiàn)在工作地點距離較遠的話,要來回跑一張民政部門的《無婚姻登記證明》,那就很麻煩了。
而經(jīng)過此次清理,未婚申請人將不再要求提供該證明,而改由申請人作出承諾即可。由此一來,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可以少跑不少路。
此外,此次簡政放權涉及到住房公積金的,還包括公積金的歸集和提取。多數(shù)人辦理比較多的提取方面,申請人無需再填寫《泉州市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提取/轉(zhuǎn)移申請表》《泉州市住房公積金逐月提取還貸申請表》,只需要提供申報材料原件,無須提供復印件。(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