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山則徐大道一家手機店因為舉行“買手機發(fā)紅包”促銷活動引發(fā)糾紛。15日,手機店老板劉某報警稱店里有人鬧事。原來,一周前洪某到劉某的手機店買手機,劉某向其推薦了一款手機,稱廠家做活動,只要關注微信公眾號并填寫相關信息就能收到廠家發(fā)的100元微信紅包。洪某便買了手機。
15日,洪某100元紅包還沒領到,就到手機店詢問。劉某了解情況后告訴洪某,因其超期沒領紅包所以領不了。雙方發(fā)生糾紛。經民警調解,劉某答應會向廠家反映此事,月底前重新發(fā)紅包給洪某。(記者 陳海東 通訊員 三叉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