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社會救助法草案提請本次會議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加強關于保護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方面的規(guī)定。
社會救助法草案二審稿在總則中增加規(guī)定:社會救助工作應當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駱源表示:
• 一是有關單位和人員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個人信息安全,對在社會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個人信息等,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 二是根據(jù)“必要”原則,將申請社會救助時需要報告的信息限定為“與申請社會救助相關的情況”;
• 三是增加規(guī)定泄露個人隱私或者個人信息的法律責任。
暖心兜底:司法救助不夠 社會救助跟上
社會救助法草案二審稿還對服務類救助作出專門規(guī)定,為其發(fā)展完善提供法律支撐;對社會救助與司法救助的銜接問題作出原則規(guī)定等。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駱源:有的常委委員提出,司法救助不屬于社會救助,但實踐中有的人員獲得司法救助仍然面臨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給予兜底保障,建議對社會救助與司法救助的銜接問題作出原則規(guī)定。經研究,建議將第七十五條移至第二章并修改為“對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權,獲得司法救助仍然面臨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納入社會救助對象范圍”。